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1981年参加工作的,1988年的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被我厂除名处理,我自己参保时候我们户籍地的人力社保部门告诉我,我的工龄只能从我参保之日算起,想问一下,我之前的工龄就不能算作视同缴费吗?能作为连续工龄算起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1日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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