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国邮政价格侵占
我在静海县邮政局订阅2015年《旅行摄影》杂志一册,邮发代号2-778。按全年价格240元(月刊)交的钱。然该杂志封页2上有订阅说明,现优惠:全年订阅仅需200元。这一做法不是今年才有的,(几年)以前的也是如此优惠。我认为这是对消费者的优惠,是一种公开的契约,任何人和部门都不能随意更改和侵占。
当我与11185(邮政网)咨询,他们告诉我,就240元这个价格,有问题请与该杂志社联系。
我又与旅行摄影杂志社(010-64883614)联系,该社王姓工作人员表示邮局代为发行,是有一定的发行费,但是不是应该从消费者这里支付不能马上给我答复,待问清楚后回复我。但我至今没有得到回复。
我坚持认为:消费者订阅全年的产品,就应当享受该杂志的优惠价格,合情合理。杂志社与中国邮政的业务我们消费者无需过问,中国邮政不应该侵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邮政的做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粗暴践踏,是对法律的漠视。中国的法律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消费者也不能任人宰割。
我们要响应习主席的号召: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希望我提交的问题能够代表民意,得到满意的答复。
2015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