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限价房选房后三天之内凑齐首付合不合法
华城庭院限价房近日开始登记摇号,但登记人员说选房后必须立即缴纳3万元定金,并三天内凑齐剩余首付款,否则所选房屋作废且三万元不予以退还,目前商品房且无此种不合理要求,为何惠及民生的保障房有此不合理条款,请问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不是以优势市场地位欺压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协调此事。
华城庭院限价房近日开始登记摇号,但登记人员说选房后必须立即缴纳3万元定金,并三天内凑齐剩余首付款,否则所选房屋作废且三万元不予以退还,目前商品房且无此种不合理要求,为何惠及民生的保障房有此不合理条款,请问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不是以优势市场地位欺压消费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协调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