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1-26

标题:公产房房租问题

你好,请教一个问题

96年购入A企业产公产房,交过2年房租,后来A企业不再上门收房租,据说已经把产权转给铁路了(楼里很多租户是铁路职工,这个楼也是还迁房),但是没有发通告给大家。现在想换新房产证,铁路要求补这十几年欠的房租。这些年一直没人收房租,也没人通知房子已经转给铁路。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房租的诉讼时效是1年,铁路只能收取我1年的房租。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2-10 是否超时:否

张**: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29日

张**: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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