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坐落于天津市河东区来安里,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河东区房管局收取了一个叫做 土地出让金 的费用税率1%,请问:我买的这套房已经交易过一次了,卖方已经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了,在我买他的房时也需要交纳这个税金吗?收取的依据是那一条法律?土地属性是 出让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28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28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5年2月12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