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5-01-18

标题:违章停车贴罚单不合规

武清区保利上河雅颂十一小门前道路,紧邻保利上河雅颂侧门,居民因小区车位紧张,入住以来一直停在小学门前路边,如果交管部门有新规定不让停车,首先应张贴公示告知小区居民,并设立禁止停车标识,今天我的车发现被贴了罚单,觉得这样的执法不合理,请有关领导调查。这条路周六日学生放假,也没影响学生放学,这条路也不是主要行车道路!我个人认为违章罚款应取消。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1-2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朱*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在杨村十一小门前停车被摄录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并非停放社会车辆的停车场。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停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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