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图书馆,违法不应有理由。
武清图书馆为减轻自己的工作量,通过每人必须交100元押金办读者证的方式剥夺百姓读书的权利,天津市尚属首例。公然违反《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之规定,任何理由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否则法律将成一纸空文。百姓们担心,文化公园是否也会为防止踩踏、控制人数而交押金办证。
武清图书馆为减轻自己的工作量,通过每人必须交100元押金办读者证的方式剥夺百姓读书的权利,天津市尚属首例。公然违反《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之规定,任何理由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否则法律将成一纸空文。百姓们担心,文化公园是否也会为防止踩踏、控制人数而交押金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