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1-16

标题: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是否能补发

您好!我母亲之前户口本上的是1956出生而实际是1950年出生,现经各有关单位领导帮助已更正,我们全家再次对为此事奔波的各位表示由衷的感谢!

还有一个问题想求助一下,我母亲现在的实际年龄是64周岁,已过了上养老保险的年龄,只能领60岁以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补贴,请问之前四年的补贴可以补发么?

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1-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按照文件规定,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无社会养老保障待遇,年满60周岁,具有本市正式户籍人员,可申请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待遇。您如若满足上述条件,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享受老年人生活补助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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