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齐** 提问时间:2015-01-15

标题:三个月未发工资,求助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领导您好!我是天津高盛地产的一位销售部在职员工,由于公司高管被调查,政府指派相关部门接手我名门广场及水岸银座项目的承建工作。应相关部门要求,销售部部分人员不予离职,继续进行后期工作。本人2014年刚刚贷款买房,每月需还贷5300元,另外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孩子,但自2014年11月至今,我们已有三个月工资未发放,我们的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寻求多个部门解决仍未果。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解决,为我们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4-03 是否超时:

您的建议已收到,已转交给人力社保局部门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问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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