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武政发[2000]9号)的具体内容,不是补充规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工作人员已于您电话沟通,为您解释。您所咨询区域没有拆迁计划。如您想了解相关政策,可到镇城建办公室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