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出国带药
女儿在英国伦敦工作,现己怀孕,预产期在今年七月,届时我和老伴将赴英国照料,计划在伦敦呆半年。
我和老伴均已退休。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门诊),老伴患高血压,心脏病,我们需按时按量服药,因此赴英期间需带足6个月的药。最近我和老伴去华苑医院、一中心医院取药,均被告之按规定给药,不能提前给药,经向医院医保部门咨询得知,这是市里统一规定。我们非常理解这一规定的必要性,但对我们这一特例也应做特别处理。
恳请有关部门针对我们这种特殊情况给予帮助,提出解决办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