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5-01-12

标题:请包景岭人大代表听取我对废旧电池回收的建议

废旧电池污染特别巨大,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目前回收仅靠自觉,回收率偏低。我认为可以采取电池加价的方式解决。

以七号电池为例,2015年7月1日起,所有七号电池必须加印激光回收编码,在零售环节加价0.5元,作为回收押金,民众在电池使用后,凭激光回收编码可以在指定部门、零售商上交废旧电池,并换回押金。这样回收率会大大提升。

其他型号电池也可以按照对应比例加收押金。

建议包委员详细调研,起草相关文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5-01-1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向天津市发改委进行咨询,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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