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5-01-12

标题:宝龙地产不给提供五证复印件

2014年7月份买的滨海新区宝龙城房子,2015年1月8号接到通知可以领取合同了,现打算在外办贷款,银行方面需要宝龙城提供五证复印件及资金监管账号,但是打电话给宝龙销售陈某,他拒绝提供,搞不懂第一次买房听说五证是应该给提供的,为什么我们首付7月份交完就得到一张收据,不是应该直接交首付的同时就签合同么?五证是买房必须的东西凭什么不给我们,为什么我们不能自己在外贷款,为什么必须要在宝龙城办贷款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1-15 是否超时:否

崔**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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