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5-01-09

标题:申请宅基地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请问在什么条件下能申请宅基地,现在我家祖孙三代人共5人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5-01-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县国土分局核实处理,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据县国土分局反馈,依据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继承住宅等合法原因形成的一户有多宗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分别确定宅基地;不符合分户条件的,按照一户的用地面积标准确定宅基地。

第六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确实需要分户建房,且原宅基地面积分户后低于一户宅基地标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四)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的;

(五)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直接咨询县国土分局,联系电话:291270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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