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保河西分中心工作失误却要百姓买单,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我爱人患有尿毒症,门特三级医院选择了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后因四中心无腹膜透析,于14年12月23日到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河西分中心将其变更为二五四医院。
15年1月7日13:30,我到医大二附院开药,却被告知门特医院变更不能开药,我给社保基金河西分中心打电话,本想他们可能不小心改错,查询底档后能为我更正,可是无论怎么打,打哪个电话,就是没人接,我懵了,今天开不了药,明天就得停药,这是爱人的救命药啊!我连忙坐车赶往社保基金河西分中心,以为能解决问题,谁知大错特错了!到21号窗口说明了情况,工作人员竟拒不承认工作失误,要求我提供证据,否则不予修改,我并未携带当时的变更申请表,我怎能想到工作人员会变错啊,如果回家拿,改完医院也下班了。我焦急的坚持要其修改,工作人员非但不理解家属的焦急心情,反而态度立刻不耐烦起来,给我两个选择,拿证据或用掉今年的变更机会,无奈之下我只好选择后者,要知道每年的变更机会只有一次,而且明明是你们工作人员的失误,给我们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我还没追究,你们倒这么蛮横,最不可思议的是,我们老百姓还要为你们的错误买单!这是一个政府公职人员应有的态度吗,今天我算是领教了什么叫“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难道你们素来说的“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都是空话!?你们的群众路线就是这么走的!?
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请有关领导给我一个说法,盼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