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5-01-07

标题:大病患者未满45岁为何不能减免社保

本人因09年初检查得知患有甲状腺癌并淋巴转移,经总医院和肿瘤医院两家权威医院确诊,并做了两次手术,因当时还在领失业金期间,故未申请减免社保,从10年10月起社保减免75%至14年12月,新条文规定减免满三年、未满45周岁的要全部退出减免行列,除非是照顾重病亲戚的等五条,请问像我这样,本人患有癌症的,未什么不能减免,我脖子上两个刀口加起来40多厘米呢,有哪家用人单位会请我做事呀,如果每年再交上万元的保险,真的是承受不了,可因为医保的关系,又不能不上,因为病不起呀,本已因为我的病把家里的钱用的没什么了,不能再让我雪上霜吧,请领导给予照顾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4-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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