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大病患者未满45岁为何不能减免社保
本人因09年初检查得知患有甲状腺癌并淋巴转移,经总医院和肿瘤医院两家权威医院确诊,并做了两次手术,因当时还在领失业金期间,故未申请减免社保,从10年10月起社保减免75%至14年12月,新条文规定减免满三年、未满45周岁的要全部退出减免行列,除非是照顾重病亲戚的等五条,请问像我这样,本人患有癌症的,未什么不能减免,我脖子上两个刀口加起来40多厘米呢,有哪家用人单位会请我做事呀,如果每年再交上万元的保险,真的是承受不了,可因为医保的关系,又不能不上,因为病不起呀,本已因为我的病把家里的钱用的没什么了,不能再让我雪上霜吧,请领导给予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