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万** 提问时间:2015-01-05

标题:金桥大道开发商道路、绿化未完成强制收房

公共道路、绿化未完成

根据商品房相关法律规定,小区道路、绿化率、电梯等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完善通过有关部门单位验收合格,是商品房交付的前提和条件。目前小区仍有部分道路铺设工程明显没有完成,不具备安全通行使用的要求,因此达不到交付标准。小区绿化基本为零,风一吹漫天黄沙,达不到交房标准,不能交房。 我们拒收 开发商态度强硬霸道 强烈要求政府干预 为老百姓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1-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5年1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开发区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开发区回复如下:

已派专人与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目前:

1、小区树木已栽种完成,由于目前天气太冷,小型灌木及草皮种植后无法存活,待明年开春后统一进行完善;

2、小区已获得准许交付使用证,具备交房标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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