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黄** 提问时间:2015-01-05

标题:金桥大道开发商不出示各种证件强制收房

金桥大道开发商让我们业主前去收房 但是不出示各种证件 比如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房屋面积实测数据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在我们业主的再三要求下 只弄来一张复印件糊弄了事 真实度值得怀疑 我们作为消费者 不能这样糊里糊涂收房 我们拒收 开发商态度强硬霸道 强烈要求政府干预 为老百姓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1-1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区行政审批局回复如下:

天津金侨城投资有限公司新建的金祥园7号楼住宅商品房项目,经审查相关手续齐全,符合《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已于2014年12月31日取得《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交付使用证》,证书编号:津建房许 武清区14034。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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