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王庆坨金色家园开发商忽悠购房者
我是金色家园购房户,武清王庆坨金色家园二期网签合同上交房日期为14年12月31日,在房屋未通自来水、煤气、暖气及未办理房屋准入证的情况下,14年12月31日下午,金色家园通知购房户入住手续已办完可以于15年1月1日下午交房。我们为外省购房户,当赶到时交房处看到现场人声鼎沸,纷纷指责开发商,现场秩序一度造成混乱,一打听才知道,在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开发商贸然通知购房户交房,使我们空欢喜一场,开发商这样,不知合同上延期交房按贷款利息赔付有谱吗?开发商这样不讲职业道德,我们去一趟王庆坨,我仅车费及住宿费就损失500多元都是由于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开发商能补偿我吗?听说开发商为武清招商客户,怎么这样没有职业道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