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供热二所滨水道供热站有关负责人欺骗群众
我的母亲住在南开区卫津南路居贤里1门203,2014年12月30日下午家中暖气管件突然爆裂,导致跑水,由于当时家里没人,直接导致203室及103室被水泡了,尤其103室由于从屋顶渗水,石膏吊顶从屋顶脱落,险些砸中居住的老人。103室损失严重,床、床垫及被褥均被水泡,老人由于遭遇险情,遭受惊吓。得到消息后,我的亲友马上赶到现场,联系供热部门维修管件,并在2014年12月31日,到位于士英路的南开区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供热二所滨水道供热站找到姓冯的负责人,协商103及203损失赔偿事宜,该负责人表示203室与暖气跑水责任无关,并同意承担203室暖气跑水责任,提出免除203室一年暖气费作为补偿,如果我家接受该条件,希望不追究供热站责任,103室的赔偿问题由供热站直接与103室协商,与203室无关。2014年12月31日下午冯姓负责人与我母亲、103室老人家属到103室现场,查看情况后,当场表示同意为103室修缮房屋。2015年1月1日,当103室与供热站协商补偿具体事宜时,供热站冯姓负责人向103室提出,跑水事件责任完全在203室,要求103室找203室补偿所有损失(由103室家人转述)。该负责人作为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与群众协商补偿,该举动严重欺骗了人民群众,严重违背了党“三个代表”的思想,严重脱离了党的群众路线。103室及203室居住的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患有各种疾病,家里出此突发事件已严重影响老人的精神状态,正在吃药。难道为社会服务了几十年的老人,在晚年就该遭遇如此待遇?!我们仅希望供热站承担应有的责任,对103室及203室给予合理补偿。并要求,供热站冯姓负责人对欺骗行为正式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