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12-30

标题:户口外迁直管公房承租权如何处置

本人通过津房置换承租河东区万新村直管公房(伙单), 由于工作调动, 本人户口已经迁出天津, 且本人在天津没有符合使用权过户条件的亲属,兄妹,以及同户籍人员, 请问这种情况承租权只能收回吗? 前期通过津房置换摘牌金额是不是就无法补偿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2-04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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