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4-12-26

标题:关于产假工资及生育津贴的问题

人力社保局的同志您好:

本人在设计单位工作,于2014年8月生产并歇产假,单位按月发放我工资并且发放2013年未给的设计奖金。但是等我休假完上班时告知我,生育津贴低于我的工资和设计奖金就不再给我津贴了。我有疑问,我歇产假期间并未工作没有设计奖金,歇假期间给我的设计奖金是2013年拖欠的设计费用,这个奖金是否算在我2014年歇假期间的工资。这样单位将我报销的生育津贴扣除是否合理?谢谢您的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5-03-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26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网民,为其解释相关政策及维权途径,网民表示感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