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14-12-25

标题:金都花园没车位车不让进

武清金都花园没有车位1月1号以后禁止车入内,上次我咨询你们给回复说“物业所收取的车位费用是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里的,业主买房时已签署了临时管理规约,是得到业主认可的”我买房子的时候根本就没看到过这条规定,临时管理条约里也没有,我说让他公示出相关文件他还说没有,而且地上车位归小区业主共有的,你告我的意思是属于开发商的,这点我不明白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5-01-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房管局回复如下: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规划车位产权归建设单位所有,小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三种方式获得车位的使用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5年01月0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