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购房后,派出所说因开发商未登记,不给办理居住证
您好!
本人与2013年在天津武清区购房,楼盘是枫丹天城(武清新城雍阳西道与翠亨路交汇路口西北侧),并于2014年10月已经收房,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配套实施细则》,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手续我都齐全,但咨询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的相关人员,说开发商未在派出所登记,不能办理居住证,开发商和派出所登记问题怎么就成了不能办理居住证的理由,那我们购房人的利益谁来保护,请相关部门给出合理解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