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托** 提问时间:2014-12-05

标题:为什么拆迁不让购买还迁房

领导您好,本人一家三口现居住在双港新家园公租房,享受住房保障补贴。在红桥区西于庄有一10平米平方,现正在拆迁。打算办理交房手续,但是拆迁办同志告诉我们交房后要先退出公租房,才能够购买相应的定向经济适用房。现在审核不能通过,无法购买,如果办理交房手续,只能得到相应的现金补偿。但是根据《2014年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问答》,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商品房,搬迁期自其购买保障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2个月。

想问问领导,为什么我们现在不能通过房管局的审核?为什么必须在购买定向经济适用房之前就要先退出公租房?那我们这段时间如何安置?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1-05 是否超时:否

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9日

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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