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领导帮忙解决一下我的社保问题,非常着急
我2009年毕业工作一直在陕西省参保,现于2014.5月转移工作至天津市,社保关系于5月份开始在天津市参保。现在要把之前五年的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市来,天津市社保部门说按规定要陕西省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方可办理转入手续。而陕西省说,按国家规定需要天津市出具“医疗保险转移同意接收函”,见到接收函方可开具缴费凭证,办理转出手续。而我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电话,他们给的答复是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规定,是天津市需要出具“医疗保险转移同意接收函”给陕西省的。现在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手续,导致我的医疗保险关系无法转移,请领导予以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