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申** 提问时间:2014-11-28

标题:北辰区宸欣家园开发商强制业主签订不合理协议

北辰区宸欣家园西南侧有一个待建的商业设施。

业主在近期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强制业主签订不合理协议,商业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对楼体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开发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以此来推卸责任,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

近期,本市媒体报道了多起因居民楼周围违规施工,导致楼体开裂的事件。宸欣家园开发商这种以不给办理房产证为要挟的行为,希望政府能够予以治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2-02 是否超时:否

申**: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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