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什么这两个区房管局所用系统不一样?
您好。
日前我在津南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依据上个月我市出台的契税征收办法,我目前名下没有住房,且新购房屋在144平以下,应征收1.5%的契税。在开发商代理登记备案时,津南区房管局执行“天津市商品房管理系统”(被告知是“期房系统”),告诉我,南开区西广开西市大街天江格调空间3-2-1002这套房屋仍在我的名下,“现房系统”查不出这套房屋产权所属。可是,这套住房我早在2005年11月份已通过南开区房管局二手房交易系统卖出了。津南区要求我去南开区房管局撤消此住房信息。南开区房管局告诉我,南开区用的是6.0系统,该系统下刘*名下已无任何住房,无从撤消。我被弄晕了,为什么天津市的两个区说法不一,用的不是一套系统,倒底应该执行哪个系统?十分感谢,期盼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