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4-11-25

标题:施工图审查与消防设计审查环节有冲突,无法办理施工许可

原政策,新建施工项目在建委办法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消防备案审核。现图审机构要求先进行消防备案审核,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后,才能颁发图审合格证书(图审合格证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件,没有图审合格证,也就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但消防部门还按老政策,消防审核还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明。两部门办理环节冲突。办理单位无所适从!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1-2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请向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咨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24538890,24538055,24538459。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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