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计量供热的问题
相关领导您好,我是津南区双港新家园香雪苑的业主,我们小区已经改革试点了计量供热,我们小区的供热单位是市房产供热公司双港新家园供热站,2014年11月14日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和发布文件,津建公用〔2014〕597号,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中第7条说明,热计量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其中:基本热价按照不超过面积热价30%制定,第18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但是经过向供热单位及12319城建热线咨询,都说没有接到这个通知,没有办法执行,请问这个通知是否可以执行,我们今年的取暖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收取,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