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4-11-23

标题:房产继承

请问:父母在农村的的老宅房产,子女办理继承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材料?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4-11-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并已责成县国土分局核实处理,会有工作人员和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有效。

据国土分局反馈: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土地登记需提供以下主要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继承公证书、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地籍调查资料、其它相关资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直接咨询国土分局,联系电话:2912708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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