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11-21

标题:裕景华城暖气不热

内容:

御景华城15号楼暖气一直不热,物业拖着不解决,供热办推给物业,物业推给供热办。这已经到了供热期,暖气还不热,冻的我家孩子和老人感冒。暖气费一分没有少交,我们却没有享受到温暖。希望政府能帮忙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1-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与供热部门了解到您所在小区属于新房前两年的保修期内,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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