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11-18

标题:接口费问题

尊敬的主管领导您好:我是花都新苑小区的业主,我于2011年底购买了此房,因小区天然气价格过高反映后得知没有燃气管道,但在买房时开发商已经收取了我的燃气接口费,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逻辑,基础设施没给配备反而要收费,这就叫瞎收费吧!!??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因为这些问题在网上查询才知道:关于接口费国家早就有明文规定。开发商无权收取接口费因为它如同水电一样是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商理应在交付房屋前做到全通能够正常使用,其次燃气暖气专项配套费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缴纳,否则按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开发商把接口费已算在他的开发成本里合在房价上了,再另外收取那么他就是刨了本钱还要本钱,从财务角度说这是不是和偷税一样是违法的。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说明业主不再重复交纳接口费。可是花都新苑开发商却收了此费用,这不是欺诈业主的行为吗?希望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给与帮助解决此问题。在这里不胜感谢:各位领导!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12-0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1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武清区曹子里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区曹子里镇政府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天然气价格过高问题,镇政府已协调百川燃气公司,督促其尽快施工,接通管道气。目前曹子里百川燃气供气属于车载气,所以价格较高,关于您反映的开口费问题,您可依据房屋合同到法律部门进行维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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