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11-17

标题:国耀上河城供热问题

我是国耀上河城16号楼的业主,我们小区15号凌晨才给暖气,可是到现在地面也不见热,给物业多次打电话,也不解决问题,请相关领导过问一下,保障冬季温暖过去,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1-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与供热部门了解到您所在小区属于新房前两年的保修期内,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中第四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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