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静海县沿庄镇小河村电镀厂非法排放废酸污染环境问题已收悉。经查,静海县沿庄镇小河村周边现有电镀企业3家,分别是小河村田凤刚个体电镀厂,小河村杨炳军个体电镀厂及静海县沿庄乡小河电镀厂。
其中静海县沿庄乡小河电镀厂1988年由天津市调整工业办公室颁发了电镀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252,法人代表王福印。静海县政府计划于2015年底将该企业迁入静海县电镀园区。小河电镀厂主要产品为电镀五金件,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厂区西侧的防渗坑塘。
另外2家电镀生产企业:小河村田凤刚个体电镀厂和小河村杨炳军个体电镀厂为2014年以来新增的非法电镀加工企业。这2家非法电镀生产加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厂区北侧的砖砼水池内。静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5月15日对上述2家电镀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金5万元。上述2家非法电镀企业曾多次顶风作案,静海县环境保护局联合沿庄镇政府对该企业多次现场执法检查,采取断电、夜间突击检查等措施均未能使这2家非法电镀企业拆除生产设备。静海县环境保护局将于近期上报静海县政府,对田凤刚个体电镀厂,小河村杨炳军个体电镀厂予以取缔拆除。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