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4-11-12

标题:关于要求小区物业协助个人安装节能车充电设施问题

现在空气质量差,雾霾严重,我也想提倡环保,响应国家号召,本人想买新能源汽车比亚迪秦,但是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设备,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政策要求物业协助业主安装充电设备,大家一起创造蓝天,政策什么时候出台?我住在空港内的新小区里,有条件安装。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科技局 回复时间:2014-11-19 是否超时:否

吴**网友:

您好,津政办发【2014】8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物业箮理单位允许住户在所属停车位(库)申请安装充电桩”,但对不配合的物业管理单位目前尚没有什么强制措施。请您与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沟通,取得理解,争取达成目的。

感谢您对天津市新能源汽车的关注与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1月19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