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政策范围内的大病报销未给支付
我母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市今年7月1日执行的城乡大病医疗保险明确规定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费部分超2万元的,不足30万的按比例报销,门特也算里面,我们是转诊转院到北京治疗的,都在社保分中心备过案,这次回本市以后报销西青社险只给报了统筹部分,医保范围内的大病补助一分未报,西青社险还说大病部分不归她们负责,但12333明确告诉过我,大病部分是有社险管理,我们在本市一中心看门特上面都显示启动了大病医疗补助部分,那我们在外地住院的大病部分到底该谁支付,马上到15年度了,希望有关部门快点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