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天津市明文规定自今年起调整了供热时间,为什么到现在还不供热?
天津市去年就公布了调整供热期,新华社等网站当时就有新闻“记者从2013年10月29日召开的天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上了解到,天津市将延长供热期,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志强表示,为提高冬季采暖期舒适度,对今年的供热期进行了调整,并将从2014年起,正式将供热期调整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为什么到现在还不供热?这已经违反了政府向老百姓公开公布的供热时间了!而且,从近期的天津的新闻中,不断强调法定供热期是从11月15日开始,这不是明目张胆的骗人吗!天津不是已经明文规定将供暖期定位11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了吗?
现在就是推迟了供暖,供热单位就应该退还推迟这些天供暖的供暖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