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11-05

标题:希望天津摒弃所谓燃气企业行规,简化开通程序

在津某县买房,小区通气多年,但需装修入住时,却被告知还要再申请开通燃气——匪夷所思,连政府都不断简化减少行政审批防腐败,而让燃气企业以消防安全等名义去承担所谓职能,实质上结果必定是行垄断之实,百般刁难用户,吃拿卡要而获得非法收益。

一,按国务院2011年《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燃气企业和房屋开发企业之间义务有约束,国家对房屋开发企业交房条件也有法规约束,通燃气,是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对消费者的承诺,不存在再次申请问题,例如在北京,目前不存在个人向燃气公司申请开通燃气的过程。

二,以安全为理由限制开通燃气,在《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中也找不到任何法规依据。相反,业主如擅自拆改燃气和对燃气管道有安全威胁的装修行为,是业主自行承担责任并事后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监管处罚由审批替代正是当今政府简政放权所要解决的问题。

三,现实中,不装修入住就不能通气吗?目前供热趋多元化,燃气壁挂炉也很普遍,冬天装修很正常,这时通燃气,不单是简单的做饭问题,而成为必要的取暖问题,难道壁挂炉取暖的用户冬天就不能装修吗?

天津正成为改革开放的又一前沿,市政管理直接体现了天津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金建平的例子证明了不受约束的企业垄断,很可能导致的就是腐败。在天津买房的遭遇,深深为各种职能部门乃至国有垄断企业的落后服务所慨叹,推动京津冀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天津各级政府行政应该多向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学习城市管理,特别是服务,从小小的通燃气的问题开始,值得一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5-01-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5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查,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在本周解决。您提出的有关发展政策问题解答如下:能源集团是天津市供应燃气的经营性企业之一,不是政府部门,不具备政府职能。能源集团下属的华润燃气负责受理配套燃气及通气点火后的收费管理。对于新建民用住宅用气目前采取以下程序:由开发商向华润燃气申请用气,履行相关手续。华润燃气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费用齐全后,华润燃气负责工程竣工,通气点火并纳入收费管理。对于历史遗留的未进行燃气配套的成片住宅属于集中补建项目采取以下程序:由街道(或其他政府部门)作为居民代表负责向华润燃气申请用气,履行相关手续。华润燃气与街道签订合同,费用齐全后,华润燃气负责工程竣工,通气点火并纳入收费管理。对于历史遗留的单户补漏项目,由用户到属地燃气服务站开具证明,到市配套办交纳费用后,由华润燃气负责施工并通气点火后纳入收费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