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4-11-04

标题:俊东公寓产权问题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看到我的信件,我是河东区第六大道俊东公寓的业主,09年买的二手房,当时买时房屋产权性质为商业住宅,最近听邻居说11年时有文件可以将房屋产权性质改为民宅,我去房管局问,工作人员答复只有买的一手房才能改民宅,像我买的二手房不可以改,这种情况我觉得非常不合情理,我们买房是在文件下来之前买的,不存在之前原房主选择过一次情况,希望领导能为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2-17 是否超时:否

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

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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