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钢渣山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的问题
您好,11月3日我们在河东房管局看到钢渣山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的通告,询问工作人员后告知要申请必须要有《预申请收讫证明》,没有就不能办理一系列手续。但是我们在去年申请秀波园公租房时已上交了《预申请收讫证明》,参加摇号未中。通告中还提到截止2014年11月28日,按照已取得《通知单》家庭首选项目意向,如首选项目的家庭数量多于房源数量,各区房管局停止受理该项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那像我们这样的落选家庭不是连入围的机会都没有了。我们认为像这种上交了《预申请收讫证明》,已经办理过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的,取得过《通知单》的落选家庭也应该能办理申请,房管局只要查一下我们的申请历史记录不就可以了吗,请房管局的领导考虑一下我们的实际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