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4-11-02

标题:新房地暖漏水怎么办?怎么维权?

收房过程中发现地暖漏水,在收楼交接单上注明了情况。物业说过两天给维修。但是有规定地暖管不允许有接头,若开发商拒绝换新管给加接头怎么办?我该如何维权?可以要求其签订合同:若因此接口出现的所有问题责任由开发商物业承担吗?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11-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4年11月1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请您依照购房合同和供热合同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必要时走法律途径维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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