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闫** 提问时间:2014-10-27

标题:奥克斯盛世年华二期物业费乱收取问题

领导您好,

我系年华二期业主,自去年购买奥克斯二期房开始就出现一系列问题,一直关注这生活资讯,眼看就要交房了,拿到下房通知书真是愤怒过于惊喜。有关物业费的问题,售楼人员也物业工作人员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特此拟了这份物业费乱涨价的反馈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二期业主一个合理合法的答复。

购买时的物业费1.5元/平米(见附档1);交房通知书上为1.8元/平米。(见附档二)

[附件1]

[附件2]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12-2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房管局回复如下:

物业公司依法参加前期物业服务投标工作,在投标前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就物业服务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进行测算并作为该项目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后,依据中标结果物业公司与招标单位签订了《天津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物业费为1.8元/平米/月。

2、依据《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所收取费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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