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公司干预)
领导您好,本人于2014年7月30日被单位无理由强行辞退,本人在2012年9月30日在单位受到工伤,并于当年被工伤认定左足舟骨骨折,但单位一直到辞退时没有给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于是我2014年8月18日向公司所在地空港保税劳动局申请鉴定,公司不给于盖章,最后以个人名义进行伤残鉴定,并于8月28日确认 工伤伤残等级为9级(津保劳鉴[2014]0606号),公司不服,要求进行二次伤残鉴定,于是本人于2014年10月24日下午和单位来到天津市劳动伤残鉴定部门进行二次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公司职员一直干预鉴定过程,还有跟医生说:“我之前跟您说的您知道了吧,”医生说知道了,所以我怀疑会影响二次鉴定结果,请问,第二次鉴定结果如果不有利我或者是降级,我应当向那个部门反映。谢谢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