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10-24

标题:“拉坦前列素滴眼液”医保支付问题

您好:

我是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患开角型青光眼需长期使用“拉坦前列素滴眼液(进口注册证号H2008004,2.5毫升,可使用28天,价格为218元),但本周门诊时被告知该药物已被调整为自费,不知是什么原因?

另,目前医院可替代该药物的为“曲伏前列素滴眼液(进口注册证号H20120526)”,但同样用量(2.5毫升,可使用28天)价格为225元,医保却可支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4-12-1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们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02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调查,该药由于企业方反复修改药物关键信息,导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分类代码管理系统无法对此药进行识别,故暂时不能支付。我们应经与企业方联系,指导他们尽快将信息完善,预计于11月15日左右可以继续正常支付。相关工作人员已将以上情况电话告知网民,网民表示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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