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侨大道金祥园6-10号楼末达交房标准 强行交房
我是金桥大道金祥园二期(6-10号楼)的一位业主,合同约定收房时间是2014年10月底前,开发商也在紧张忙碌的准备通知业主收房。然而小区建设情况,根本不具备入住条件,电是临时电,小区内土堆、沟壑遍地,线缆随处可见,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何谈入住?!
绿化更是几乎没有,和宣传的“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景观系统,以每户宅前小院为点,串联成线,结合组团片块式布局由线成面,中部一条绿化轴线贯穿南北,构成整个小区的景观中心,创造优美的生态居住环境”有天壤之别,极力呼吁政府干预这种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群众利益开发商可耻行径,敦促开发商加紧建设小区达到交付条件再进行交房,保障人民群众切实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