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芦** 提问时间:2014-10-22

标题:关于公租房担保人相关问题

尊敬的相关领导你好:我今天到东丽区房管局咨询公租房办理相关手续时,经办人告知我的情况还需要担保人,但我昨天还在天津住房保障网上看到,现在的政策应该是“(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截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之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提供租赁担保:一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月缴存额合计500元以上的;二是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2万元以上的。”申请家庭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证明》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我是一人申请,我的公积金已经连续缴费18个月,且缴存额合计570元,调整后目前已经涨到680元,今天查询余额11000元,像我这种情况还需要找担保人吗?没有担保人还能办理吗?期盼您的答复,非常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2-04 是否超时:否

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0月24日

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2月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