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10-20

标题:房屋过户问题

我是宁河县芦台镇居民,于2014年10月13日接到市津房担保公司的电话,要求我于10月14日到宁河县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我现在所购买的房产为第二套房,之前第一套贷款已还清,在央行发布关于第二套房的有关政策以后,我多次咨询县房管部门,由于我市具体政策尚未制定,所以我所有的过户手续均按二套房政策收取的费用。我是一名残疾人,生活条件本来就不好,之前的第一套房就是贷款买的平房,现在我市政策调整,相隔3天我就多花费12000多元!!各位领导,为了买房我已经是负债累累了,恳请各位领导考虑我的实际困难,对我的情况适当予以照顾,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1-14 是否超时:否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0月21日

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1月14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