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六部门下发关于《天津市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文件,文件中对普通住房的认定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文件没有关于成交单价是否高于房管局指导价的要求,请问天津市对于普通住房的认定是否还要考虑成交价是否高于房管局指导价?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同上),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执行日期为自2014年10月30日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0月22日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同上),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执行日期为自2014年10月30日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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