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10-19

标题:购房新政策疑问

10月18日,天津市六部门联合发文 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同上),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2014年10月30日起执行。请问,

第一,如果单平米价格高于指导价,契税是1 %吗?

第二,如果我目前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10月30日后去过户交税,是按新政策执行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4-10-22 是否超时:否

张**: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同上),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执行日期为自2014年10月30日起。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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